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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 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 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3 16:31   来源:应急管理研究院


晋应急院发〔2021〕3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道德、专业素质和执业能力,按照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文件要求,拟分期对2021年度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进行继续教育培训。根据全省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意见,我院整合了原山西省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等三单位职能,继续承办全省注册安全工程师相关事宜,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注册证),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规定学时继续教育的注册安全工程师。

    二、培训内容

    (一)职业道德规范;(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三)安全生产管理;(四)相关专业安全生产技术知识;(五)典型事故案例分析与研讨等。

三、培训时间

    第1期(化工安全):10月8日—10月11日

    第2期(建筑施工安全):10月12日—10月15日

    第3期(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10月16日—10月19日

    第4期(其他安全):10月20日—10月23日

    第5期(金属冶炼安全):10月24日—10月27日

    第6期(交通运输安全):10月28日—10月31日

    注:①每期第一天下午为报到时间,最后一天18时培训结束;②为保证培训班质量,每期按规定人数组班,额满调整至下期培训班;③以上培训时间均为各行业类别首期培训安排,根据需求依次顺延。

    联 系 人:成燕

    联系电话:0351-6633340 

    四、报名方式

 2021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网址:http://sign.apmem.com/(推荐使用Google和360浏览器);

 2.选择所需参加的报名期次(务必查看清楚参培类别);

 3.点击“在线报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4.填写个人信息;

 5.个人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确认提交”;

 6.学员报名完成后,我院将于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对学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回复,学员可在报名系统首页左下方的“报名结果查询”中查看报名成功与否(报名结果查询,需选中报名时的期次,再点击“报名结果查询”按钮)并按照回复内容参加培训。

   (三)现场报到时所需材料:

    1、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学员,并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报到时携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委托书(见附件2)、学员健康状况承诺卡(见附件3);出示健康码、出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彩印到一张纸上);学员培训前14天体温监测表(附件4);健康管理信息承诺卡(附件5)。

    2、未参加过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或未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的人员,报到时提交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红底)、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委托书(见附件2)、学员健康状况承诺卡(见附件3);出示健康码、出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彩印到一张纸上);学员培训前14天体温监测表(附件4);健康管理信息承诺卡(附件5)。

    五、收费标准

    参训学员培训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收取;食宿费用自理。

    六、有关事项

   (一)培训学时。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安排24学时。

   (二)培训组织。我院将合理安排、组织协调好培训班各项工作,严格按照培训大纲内容和学时要求进行施训,建立健全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档案,为做好下一步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业务办理相关工作奠定基础。

   (三)证书颁发。经培训合格后,颁发《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证书》。

  

 

   附件1:继续教育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2:委托书.doc

附件3:学员健康状况承诺卡.doc

附件4:学员培训前14天体温监测表.xls

附件5:健康管理信息承诺卡.doc

 

 

                         山西省应急管理研究院

                      2021年9月22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