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函
发布日期:2021-10-13 09:46 来源:教育训练处
各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有序组织好2021年第四季度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晋应急发〔2021〕60号)文件中部分行业考核安排进行调整(具体计划见附件),其它安排不变。考核管理系统报名网址已变更为:http://1.71.189.29:8081/,请访问新地址进行报名。
二、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需提供“行程码”“健康码”,14天内离晋的考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曾去过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暂缓考试。
三、各市应急管理局要认真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好考试,督促本辖区安全培训机构和考试点认真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并切实履行好安全培训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安全培训过程监管,严肃考试工作纪律。各有关培训机构要根据考核计划及时调整培训安排,严格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好培训,并在开班前3个工作日将培训计划、开班次日将人员信息按照考核权限报送至相应的应急管理部门。
联 系 人:郭智凯 张 华
联系电话:0351-6819722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行业企业考核工作时间调整安排表
附件 关于做好2021年第四季度高危行业企业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函 - 副本.docx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