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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开展全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05 10:16   来源:教育训练处

晋应急发〔2021〕301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国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矿安〔2021〕15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管理厅制定了《开展全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3日



开展全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近期矿山事故教训,统筹推进矿山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和第四季度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全国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通知》(矿安〔2021〕158号)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通过深入开展“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讲政策法规、讲责任落实、讲灾害治理”宣讲教育活动,推动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法治观念、增强责任意识,自觉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矿山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宣讲对象和时间

(一)宣讲对象

全省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总工程师等“关键人”(以下简称“关键人”)和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宣讲时间

自文件印发之日起开始,到2021年12月20日结束。

三、宣讲主要内容

(一)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视察山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讲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2.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

(二)讲政策法规

1.深入宣讲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重要文件,联系实际解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违法违规处理处罚及行刑衔接等方面的内容,增强矿产企业依法办矿、依法管矿的意识。

2.深入宣讲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的目标、要求、任务和措施,推动矿山企业立足“两个根本”,有效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根源性、系统性问题。

(三)讲责任落实

1.突出“关键人”职责和业务素质的要求,重点讲解“两规程、两标准”。结合事故警示教育,解读《煤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及相关专业细则,讲清安全管理的底线和“高压线”,让安全规定入脑入心。

2.讲解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责任、上级公司责任以及技术管理和业务保安等方面要求,特别是“三超”的风险和“三违”的危害。

3.讲解矿山整合技改、承包托管、复工复产、劳动用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强化矿山特殊时期、关键节点的安全管理和责任落实。

(四)讲灾害治理

1.重点讲解矿山重大灾害防治,煤矿以瓦斯、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防治为重点,非煤矿山以水、火、边坡、尾矿库排洪、垮坝等重大风险防范管控为重点,引导企业树立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区域治理和综合治理的理念,积极推广矿山重大灾害防治先进技术和成熟管理经验。

2.认真分析本地区近年来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及重大事故隐患查处情况,剖析典型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及原因,以事故教训、隐患查处案例推动矿山灾害防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讲解矿山机械化、智能化建设新成果,推动矿山产业安全高质量发展。

四、活动安排

(一)分类分级组织实施

1.“关键人”的宣讲。省属矿山企业总部和中央驻晋矿山企业分公司的“关键人”由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其他矿山企业的“关键人”由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负责。

2.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宣讲。除“关键人”以外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由矿山企业负责。鼓励企业负责人上讲台、亲自讲。

(二)形式多样组织宣讲

组织宣讲教育可采取集中宣讲、视频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灵活组织宣讲活动,确保按要求完成规定课时和内容,累计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天。宣讲结束时,要分类分级组织考试和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省应急管理厅负责组卷并下发至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宣讲期间,省应急管理厅将以视频形式组织矿山安全专题讲座,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宣讲教育课程可参考省应急管理厅推荐的视频资料(另发),也可根据宣讲内容,自行编写宣讲教育提纲和安排有关课程,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完成宣讲教育工作。对近几年发生事故及存在重大隐患较多的矿山企业“关键人”,必要时组织开展“开小灶”宣讲,可采取送教上门、针对性安排宣教内容等方式,加强警示教育,有效提升矿山企业“关键人”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应急管理厅成立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任组长,教育训练处、煤矿综合处、非煤矿山处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教育训练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工作。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本级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周密组织、迅速行动、确保成效。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分级向市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备,严格按要求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讲效果。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策划宣讲教育提纲,选择优秀课程资源。要创新教育形式,运用观看专题视频片和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现场观摩、组织大讨论、典型人物现身说法等方式,增强宣讲活动的严谨性、生动性。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后,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发言谈学习体会。

(三)做到学以致用。各矿山企业要结合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面临的风险点、危险源及安全隐患,深入分析、系统研究,在本质安全上做文章,确实制定出保障本企业生产安全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

(四)做好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平台及时发布活动信息,发表矿山企业”关键人”心得体会。同时,要推荐1个优秀课程视频、2篇优秀心得体会于12月20日前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择优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评选。请各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于11月12日前将工作方案、联系人报名表,12月25日前将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总结、情况统计表,以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形式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五)严格疫情防控工作。近期疫情形势较为严峻复杂,各单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动态,灵活确定宣讲教育方式,特别是在组织集中宣讲时,要严格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安全宣讲教育工作万无一失。

联 系 人:郭智凯  刘  冬

联系电话:0351-6819722

邮寄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2号楼0906室

电子邮箱:sxyjjyxl@163.com(山西应急教育训练首字母)

附件1:联系人报名表.doc

附件2:煤矿企业宣讲教育推荐视频课程.doc

附件3:非煤矿山企业宣讲教育推荐视频课程.doc

附件4:全省矿山安全宣讲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