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命名2021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14 15:41 来源:新闻宣传处
晋安办发〔2021〕120号
各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1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企业精心部署、广泛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在企业申报、相关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省安委办资料审核、现场评审、网站公示等程序,决定命名大同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为2021年度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有效期自通知发布之日起3年。
希望获得命名的企业再接再厉,进一步提升安全文化建设水平,更好地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本行业、本地区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建设,为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