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办函〔2022〕28号
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应急管理局、省属重点企业:
应急管理部定于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现就我省征集报送工作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按照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精神,聚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应急管理人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安全发展、普及安全知识、培育安全文化等内容和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以及提升应急保障水平崭新成就,挖掘本地区、本行业应急管理工作亮点,充分展示我省应急管理改革发展新成效,选送优秀作品。
二、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的征集选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积极发挥基层一线新媒体创作潜力,创作、推荐更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扩大应急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应急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竞争力,为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三、各单位选送的作品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宣传工作方针、国家法律法规,大力弘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播正能量,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要注重作品的思想性、知识性、艺术性相统一,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通过身边的故事展示我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工作改革发展成就。作品须为2022年度策划制作,要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作品内容、类型和技术标准见附件。
四、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评选时间为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各部门、各市应急管理局和省属企业总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汇总报送,原则上不接受作者个人直接报送。各单位报送作品经省厅初评后,优秀作品向应急管理部报送的同时在省应急管理厅政务微信展播,并向省级主要媒体推送。
联系人:王宇0351-6819745 电子邮箱:sxsyjtxwc@163.com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三届应急管理新媒体作品征集展播活动的通知.doc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