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今天是2021年10月09日,星期六!欢迎您访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 “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1 14:40   来源:应急管理研究院

晋安办发〔2022〕85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今年6月是第21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于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全省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开展“我承诺 我践行——当好安全责任人”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我省细化分解的56条举措,以承诺为载体,强化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二、活动对象

各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车间(区队)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

三、活动时间

活动开展时间:2022年6月1日—6月30日

承诺展示时间:2022年6月30日—7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承诺”分为集体承诺和个人承诺,坚持“四亮”原则,主动公开岗位职责、承诺事项等内容。集体承诺要“亮单位、亮部门、亮职责、亮承诺”;个人承诺要“亮身份、亮岗位、亮职责、亮承诺”,活动开展形式不限。承诺要突出遵守《安全生产法》,履行安全责任等内容。

各单位各企业要建立承诺台账,扩大践诺实效,年底对承诺事项开展“回头看”,并对践诺成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活动要求

(一)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辖区内各个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企业积极开展活动。

(二)活动可以“签订安全承诺书”“发出安全倡议书”“安全宣誓”等多种形式开展,留存活动开展的照片或者视频。

(三)各市要结合实际开展情况,精选辖区内3-5家企业,以“文字+图片”或“文字+视频”方式上报活动情况,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届时将对各地开展情况在省应急管理厅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平台进行承诺展示。

(四)报送材料分为两部分——集体承诺和个人承诺,其中个人承诺至少要包含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三类人员承诺内容。

照片要求:画质清晰,不小于3M,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格式为JPG。

视频要求:画面清晰流畅无晃动,时长在2分钟以内,大小不超过200M,像素不低于720*1280,格式为MPG、MOV、MP4等。

(五)请各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于6月6日前确定并报送1名联络员,6月30日前及时报送活动要求材料。

联 系 人:巩婷婷  贺艳丽

联系电话:0351-6819778

电子邮箱:aqjgxj@163.com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