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小寨铁矿二分公司深部开采工程(660-540米标高)基建延期申请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1-05-19 10:27 来源:非煤矿山处
晋应急函〔2021〕80号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监管职责等事项的通知》(晋安监发〔2015〕17号)要求,经研究,对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小寨铁矿二分公司深部开采工程(660-540米标高)基建延期批复如下:
一、同意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小寨铁矿二分公司深部开采工程(660-540米标高)延期10个月,延期至2022年3月6日。
二、你局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小寨铁矿二分公司深部开采工程(660-540米标高)基建工程延期的安全监管,严禁企业以建代采,一经发现,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山西黎城粉末冶金有限责任公司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和延期期限进行施工建设,严禁以建代采。同时,要认真组织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设计进行施工建设,进一步细化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建设工程安全顺利进行。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前不得投入生产。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