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安全设备监测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延期换证前公示
发布日期:2018-01-18 17:36 来源:规划科技处
按照《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AQ8006-2010),我局组织对长治市安全设备监测中心申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延期换证进行了资料审查,并聘请专家进行了现场技术评审。根据评审组最终推荐意见,拟同意认定该中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延期,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2018年1月19日至2018年1月28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上述机构持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规划科技处书面反映。单位反映情况请加盖公章,提供联系方式,个人反映情况请本人签署真实姓名,提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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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