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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29 17:00   来源:危化监管一处


 晋应急发电〔2021〕30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国庆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9月14日应急部、省政府中秋国庆假期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国庆期间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和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企业开展一次节前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生产检查

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并深刻汲取太原台骀山“10·1”重大火灾事故、河北省保定“9·11”有限空间中毒窒息等事故教训,进一步提升员工安全意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好节日期间生产工作,并在节前组织一次综合安全检查,重点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和外委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坚决杜绝“三违”行为,对发现的生产安全问题及隐患,应立即整改。

二、企业严格开停车、特殊作业等动态管理

节日期间停止开停车作业和危险作业。确需从事开停车作业和危险作业的,要制定严密的工作方案,做到“谁签字、谁负责”,实施升级管理。

三、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领导干部带班值班期间,要加强在岗员工劳动纪律检查,严查脱岗、睡岗、酒后上岗行为,确保职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工艺纪律。严禁超能力生产和抢工期建设。

四、加强应急准备

一是认真评估限电对企业安全生产的影响,与供电单位等建立联动机制,细化应急预案,避免因突然限电、停电导致生产系统波动及停产。限产、停产企业设备检维修的,要做好检维修计划和方案,严格管控检维修作业安全风险。二是各企业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要保持战备状态,做好随时应对突发事故的准备。各级危化监管部门在岗和备勤人员要保持24小时手机畅通。

五、组织开展节日安全检查

各级应急部门要组织检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突查检查。各市应急管理局于每日16点前,将本市、县检查组数量、检查企业数量、发现的安全隐患数量和重大事故隐患情况、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查处情况等上报至省应急管理厅。请各市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各县应急局和相关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齐艺 18234097716

电子邮箱(sxsajjjgsc@163.com)。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