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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公布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10:58   来源:危化一处

晋应急发〔2022〕97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

按照《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晋应急发〔2020〕176号)、《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等规定,经企业自主申请、评审单位现场评审、专家审核,确定大同国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等十一家企业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有效期为2022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13日。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要限期完成遗留问题的整改;要扎实持续推进标准化工作,每年将自评报告上报至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2022年上半年,率先开展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工作。

各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监督管理,督促企业完成遗留问题的整改,持续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发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全面提高本市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附件: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名单.doc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