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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应对水旱灾害,我省印发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6-08 14:13   来源:宣教中心


我省今年6月1日进入汛期。5月29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建立健全防汛抗旱应急救援机制,推进防汛抗旱应急指挥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水旱灾害应对工作。

《预案》是省应急管理厅立足防汛抗旱指挥体系和职能调整,在山西省2017年防汛和抗旱两部应急预案的基础上修订的。在修订过程中,注重发挥防指和防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督促指导的作用,不仅对原有两个预案印发两年来的实际运用情况和机构改革后省防指成员单位职责变化等情况进行了调研梳理,对全省水旱灾害风险进行了评估,而且调查了全省防汛抗旱应急资源现状,征求了省防指29个成员单位的建议。

《预案》将防汛和抗旱预案一体编制,分总则、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应急处置和救援、后期处置、附则七个章节。总则提出,我省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 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原则。

根据《预案》,我省防汛抗旱指挥体系由省、设区市、县三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省指挥部实行双指挥长、设三个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防汛、抗旱两个会商小组,分别由水利和农业农村厅分管负责人担任组长。预案明确了各小组职责,明确了省级应急抢险救援力量组成,重点明确了现场指挥部及其各组设置、人员组成和职责。

《预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方面,《预案》明确了气象、水文等部门对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监测,明确了降雨预警、工程预警、山洪灾害预警、洪水预警、城市内涝和旱情预警等几类情形的预警,对信息报送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应急处置和救援部分,《预案》提出符合省级一级、二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由省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符合省级三级、四级响应条件的水旱灾害分别由灾害发生地市、县级指挥部组织抢险救灾。预案还明确了先期处置的工作任务,强调灾情发生后当地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要立足“抢早、抢小”原则,立即开展抢险救援的工作任务,并明确了省级应急响应启动后的主要工作。

据悉,今年以来,我省加快推进相互衔接的预案体系建设,《山西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正在抓紧修订,省级专项预案已有8部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其中,省应急管理厅牵头负责的11个专项预案,已有3部印发,分别是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防汛抗旱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