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公告第10号
发布日期:2020-08-31 11:04 来源:执法总队
序号 |
被处罚单位 |
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下达时间 |
违法事实 |
处罚决定 |
1 |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晋)应急罚 〔2020〕执法总队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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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 |
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齿轮传动分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1.增速器厂房喷漆间升降台两台行走防爆电机电源线裸露,处于失爆状态。2.减速机厂房铣齿工部800磨齿机电器柜,外接轴流风机未按要求配备漏电保护装置。3.增速器厂房喷漆间缺少一个可燃气体报警器,另一个未按要求定期检测。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2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
(晋)应急罚 〔2020〕执法总队4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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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5日 |
执法人员在对该公司炼铁厂执法检查时发现:1.炼铁厂3号高炉热风炉区域内空气阀执行机构链条防护罩破损脱落。2.炼铁厂3号高炉炉顶切割维修用氧气减压表表盘破损。3.炼铁厂3号高炉炉基直梯护笼距地面1.7m,不符合标准要求。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决定给予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改正,合并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