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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应急厅:切实加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
发布日期:2022-05-16 08:54   来源:应急管理研究院

为有效防范暴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事故灾难,确保非煤矿山安全度汛,日前,省应急厅对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省应急厅要求,要突出检查重点,深入开展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治理。督促指导非煤矿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隐患排查整治的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重点部位的巡视检查,严防淹井、边坡坍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

地下矿山要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在雨季前及时清理水仓和水沟中的淤泥杂物;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维护并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全面排查矿区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及时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

露天矿山要对防洪与排水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及时清理疏通矿山公路和排土场内外截水沟,确保防排水系统完好畅通,要加强高陡边坡稳定性监测、人员运输安全等关键防范措施。

尾矿库要按照“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在汛期前对防排洪系统进行维护疏通;在汛前进行一次调洪演算,确保尾矿库外坡比、干滩长度、调洪库容、浸润线埋深等主要技术参数及排洪系统泄流能力满足安全设施设计要求;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在6月15日前完成对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的排水井、排水斜槽、排水管、排水隧洞、拱(盖)板等排洪构筑物的质量检测并形成影像资料和检测报告备查,未按时完成检测的,一律停止排尾作业;要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在线监测系统有效运行。

非煤矿山企业要及时掌握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严格执行“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要求,暴雨期间和汛情紧急时,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包保责任人要现场值守,企业相关人员要确保在岗在位,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启动响应;要及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与周边相邻矿山的信息沟通,发现矿山水害可能影响相邻矿井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山发出预警;要建立汛期应急抢险队伍,储备必要的汛期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开展全员应急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