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信息办公室:
现将我厅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我厅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山西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印发了《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和救灾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并编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等工作规范,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提升了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为企业、法人、公民提供了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0年,通过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1786条,在省政府网站刊登信息111条,通过主流媒体发布信息报道1140余篇,通过政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779条,累计订阅人数超过48万人。
一是及时公开重要工作信息。在厅门户网站及时公开煤矿、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实施指南、安全监察实施方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会议活动等工作信息,及时公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考试考核等情况,促进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在厅门户网站设置“风险预警”栏目,先后发布了162期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20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提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早准备、早防范,有效减少了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三是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每月在厅门户网站发布月度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发布了乡宁“3˙15”山体滑坡和晋中紫金煤业有限公司“2˙23”瞒报较大事故等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了吕梁市晋茂能源科技有限公司“9·14”中毒较大事故、晋中市寿阳县“10˙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晋中市平遥县炬能供热公司“11˙11”坍塌较大事故等19起事故挂牌督办信息,进一步增强了事故的警示教育效果。
四是及时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先后发布了11期《行政处罚公告》,曝光了37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相应的处罚决定。按照《煤矿矿长安全生产考核记分办法》规定,对煤矿矿长记分处理情况进行曝光,2020年共记分280次,记分矿长241人,21名煤矿矿长被责令调离矿长岗位,强化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五是及时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全年共公告行政审批事项299件,按时办结率、公示率、归档率、满意率均达100%,投诉举报为0。
六是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和招投标信息情况。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财政决算和2020年度财政预算信息。及时公告重大项目招投标及中标、废标情况。
(二)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情况。
一是及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先后对 《山西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实施细则》《煤矿安全监察专员制度》《山西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山西省煤矿安全监管五人小组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防汛抗旱救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让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更好做好机关工作。
二是召开新闻发布会。与省政府新闻办积极对接,先后召开了3场新闻发布会:3月19日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情况;8月21日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11月24日新闻发布会,发布并解读《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
三是加强互动交流和舆情回复。在厅门户网站设置“事故举报”和“厅长信箱”专栏,接受群众对生产安全事故及隐患的举报,全年共接到网站举报信息86条,全部进行了回复。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及时回复,全年累计回复留言信息185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重大舆情信息200余次。
(三)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积极向新华网、中新网、中国应急管理报、山西电视台、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台、山西省政府网、山西新闻网等主流媒体投稿,全年对外发表稿件1140余篇,向应急管理部报送政务信息34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政务信息48条、动态信息65条,并及时完成信息约稿 13篇。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2020年度依申请公开信息0条。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共接到行政复议2件,均已依法受理并处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3 | 12 | 35 | |
第二十条第(五)项: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92 | +7 | 299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项目数量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8 | -133 | 195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情况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 | 1786.38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 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2 | 0 | 0 | 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细则规范和标准目录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创新意识、服务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指导基层政务公开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日常监督和考核奖惩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在推进政策规范性文件多样化解读上还需要大力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并加大组织管理力度,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措施,推动政府信息工作由“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三是积极创新公开方式,重点抓好政策规范性文件多样化解读、行政执法、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预警、应急响应急救援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