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务大厅受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2-12-03 16:51 来源:办公室
一、企业办事人员到行政许可大厅后,办理人员首先要了解企业人员是办理的什么业务,非煤矿山许可、危化生产(经营)、还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资质认定。
二、办理人员根据企业人员所办业务,按照办事指南进行材料审查。
三、在材料审查过程中,办理人员要及时对企业人员所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四、办理人员材料审查后,向企业人员及时进行说明材料是否合格,如不合格,一次性告知企业,对需要补正的材料要详细说明,最后加盖印章,并标明日期、事项。
五、材料合格后,进行业务受理,开据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企业持窗口受理员开具的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到综合窗口登记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