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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6-16 17:07   来源:办公室

晋安监发2017〕132号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的要求,现将《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613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50号)的精神,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公正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暨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亲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的重大思路和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围绕转型综改、创新驱动、全面小康、振兴崛起,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支持依法依规、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及时发布政务工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我局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人民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担当政府和廉洁政府。

二、组织领导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组。

长:霍红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牛建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天庆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振中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局党组成员、省纪委派驻纪检组长        

        邓维元   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高平   副巡视员

员: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刘世华、刘建红、贡凯青、郗晓芳担任。

有关处室具体职责如下:

办公室负责局政务公开的推进、协调、汇总、年报工作;负责局政务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核工作;负责向山西省政府政务信息管理与报送系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务信息报送系统的推送工作;承担收集、汇总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工作。

政策法规处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新闻信息审核;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法规性文件、重大政务活动等全面性、综合性、规范性的政务信息的发布审核工作。

应急救援办公室负责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和事故信息发布、审核工作;分析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和重大事故风险,发布预警信息。

应急救援中心负责向省政府门户网站推送政务信息;承担生产安全信息的接收和报告及局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

(一)围绕安全稳定工作推进公开

1.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

牵头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

配合单位:监管一处、二处、三处、四处、职业健康处、执法总队

2.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信息。

责任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二)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

3.强化政策解读。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明确政策解读主体,严格审签报批程序,将政策解读贯穿于政策制定、发布和执行全过程。

牵头单位: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4.强化舆情回应。明确舆情回应责任主体,把握重点舆情标准,着重收集涉及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部署的政务舆情信息,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不实舆情信息等。重点围绕“两会”、经济数据发布和经济形势、重大改革举措、重大督查活动、重大突发事件等,进一步做好专项回应引导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应急救援办公室、有关处室

(三)加快公开平台建设

5.强化政府网站管理。政府网站要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第一时间发布重大政策、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信息。即时转载中国政府网、山西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政策信息,发挥集群效应,增强传播能力。

牵头单位:应急救援中心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6.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和新闻媒体作用。统筹运用各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政务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安排新闻网站、中央驻晋媒体及省属主要媒体负责人列席重大会议,参与重要活动,了解重大决策,积极为媒体采访提供便利。更好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不同平台和渠道发布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责任单位:政策法规处、宣教中心

(四)提升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7.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要于2017年底前建立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严格落实关于公开属性的拟定、审查、报批等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8.加快制定主动公开目录。要进一步明确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在国务院部门公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后,结合实际编制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9.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2017年底前要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每年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范围。每年要对不予公开的信息及依申请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整改情况要及时报省政府办公厅。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准确 、有效。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10.稳步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明确细化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事项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11.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五)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2.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特别是省委、省人民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规划科技处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六)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13.加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公开力度。政务预算和决算要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公开到具体项目。

责任单位:办公室

14.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除按有关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其资金使用情况的项目外,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15.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和直属单位收支审计信息公开,发布审计结果公告的同时,直属单位要按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情况,进一步提升财政预算执行和直属单位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透明度。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各直属单位

(七)扎实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

16.加强事故调查处理信息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主动全面公开重大事故调查报告信息。建立预警预防信息发布和事故应急处置救援信息公开机制,扩大预警预报受众范围。

牵头单位:应急救援办公室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八)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7.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公开进驻省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依法公开运行流程责任人,及时公示行政审批事项,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法理依据、条件、程序、数量、期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以及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工作。对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作出的行政许可准予、变更、延续、撤(吊)销,以及行政处罚、抽查检查和企业严重违法失信、良好记录等信息进行归集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单位: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事培训处、科技规划处、监管一处、三处、四处、职业健康处、执法总队

(九)强化组织保障措施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处室、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确定一名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责任单位: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19.抓好教育培训。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公开能力。

牵头单位:人事培训处

配合单位: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

20.加强考核监督。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目标责任考核等指标体系,以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情况为主要考核内容,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涉及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培训处

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务必要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积极稳妥实行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提高公众参与度,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局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审批表、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图、山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等,按《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晋安监发〔2016〕154号)规定执行。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