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山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2023)》(以下简称《评审标准》)。为落实好《评审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不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重要考核指标。起草制定《评审标准》,主要是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法律、标准的不断更新,使原《山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以下简称原《评审标准》)亟待更新。原《评审标准》于2016年8月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加油站作业安全规程》(AQ3010-2022)相继于2021年、2022年完成修正、修订,原《评审标准》相关内容需作出相应调整。
(二)全面规范山西省加油站标准化工作的需要。加油站通过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经营行为,使各经营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人(人员)、机(机械)、料(材料)、法(工法)、环(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加油站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推动山西省加油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全面落实。
二、制定过程
此次《评审标准》的修订于2021年10月开始着手,期间在广泛征求行业专家、中石油山西分公司、中石化山西分公司、有关安全评价机构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形成了《评审标准(征求意见稿)》,又按要求征求了各市县应急管理部门的意见建议,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4月定稿发布。
三、主要内容
《评审标准》主要由11个A级要素组成,分别为法律、法规和标准,机构和职责,风险管理,管理制度,培训教育,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作业安全,变更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事故与应急,自评,主要内容如下:
第1个A级要素为法律、法规和标准,共2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标准,形成清单,并定期更新。
第2个A级要素为机构和职责,共4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人、机构与职责、安全生产投入及保险方面的内容。在原《评审标准》的基础上细化了安全生产目标,评审过程中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内容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更新,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紧急通知》(应急〔2021〕61号)增加了加油站应按有关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内容。
第3个A级要素为风险管理,共3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风险辨识、风险控制、隐患排查与治理方面的内容。在原《评审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南》增加了加油站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确定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风险分布四色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正版)的内容增加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全体职工报告。
第4个A级要素为管理制度,共3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了加油站应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其修订的内容。根据加油站的实际情况精简了管理制度,增加了油气回收操作规程。
第5个A级要素为培训教育,共4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在培训教育管理、管理人员培训、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安全活动方面的内容。
第6个A级要素为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共3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生产设施建设、安全设施、工艺安全方面的内容。主要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对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逐条进行了修订。并把原《评审标准》中检维修内容纳入第七个要素进行管理。
第7个A级要素为作业安全,共5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作业许可、警示标志、作业环节、检维修、拆除和报废方面的内容。主要根据《加油站作业安全规程》(AQ3010-2022)对作业安全内容逐条进行了修订。
第8个A级要素为变更管理,共2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变更管理、变更管理程序。由于国务院机构改革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归口管理的职业健康领域划转国家卫生健康委统一归口管理,因此《评审标准》将原职业健康内容修订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中较为重要的变更管理,并根据《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制定相关内容。
第9个A级要素为危险化学品管理,共4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危害告知、储存和运输、销售管理、供应商方面的内容。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 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日录》的通知(应急厅〔2023〕8号)增加了销售管理、供应商方面的内容要求。
第10个A级要素为事故与应急,共7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设施、应急预案与演练、抢险与救护、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处理、事故事件管理方面的内容。根据加油站实际情况简化了加油站应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细化了加油站应定期修订应急预案的情形。
第11个A级要素为自评,共2个B级要素,主要明确加油站自评工作的相关要求,并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增加“自评报告应在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