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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安委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深化巩固专题培训
发布日期:2021-10-14 08:49   来源:应急管理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一届省委第232次常委会会议精神,不断深化巩固新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培训成效,进一步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0月12日,省政府安委办邀请国家矿山安监局科技法规司司长(一级巡视员)张文杰同志进行专题培训授课。会议由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王天庆主持。

   

   张文杰具体介绍了《安全生产法》的三次修订情况以及实施近二十年以来取得的成效,全面讲解了本次《安全生产法》修改重大意义和总体思路,围绕总体要求、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明确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五个方面对本次修改的重要条款进行了讲授,并着重从生产经营单位如何建立健全全员安全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明确设立专职安全生产副职、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完善高危行业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细化重大隐患整治后报告、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加强从业人员心理疏导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王天庆指出,张文杰司长对《安全生产法》的讲解紧密结合实际,内容丰富、剖析透彻、生动具体,既有深入浅出的理论阐述,又有旁征博引的案例分析,更有实践层面的工作思考,对准确把握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重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对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强化安全生产依法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王天庆强调了三点意见:一要准确把握新变化新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管三必须”等一系列重要原则要求,压紧压牢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要推进学习宣贯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高度重视,要将学习宣贯工作作为重点内容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中、纳入到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计划中,要进一步加大学习培训力度,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全过程全链条监督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对照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用好各项监管执法手段和措施,持续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强化震慑氛围,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努力为我省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省、市、县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2000余家重要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分管生产经营负责人等参加了培训,共计6500余人。培训结束后,各会场以笔试方式组织参训人员进行专题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