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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对吕梁市汾阳市瓮头青酒庄有限公司“11·23”塌方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11:23   来源:调查评估和统计处

晋安督字〔2021〕18号

吕梁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23日,你市汾阳市杏花村镇瓮头青酒庄酒业有限公司在箍土窑洞施工建设过程中发生一起塌方事故,造成3人死亡。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进行挂牌督办。你市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做好以下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一、依法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核实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

二、分清事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三、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和问题,提出具体整改防范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监督落实。

四、在事故调查期间,事故调查组要加强与省政府安委办的沟通和联系,积极主动汇报调查工作进展情况,省政府安委办将适时派工作组对该起事故调查进行督导。

五、故调查结束后,你市政府事故调查组要向省政府安委办做专题汇报,同时提交调查报告(初稿)进行审核,经省政府安委办同意后按有关程序批复结案

、事故批复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上报省政府安委办备案,同时在本市主流媒体和政府相关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请接到本通知后按有关规定尽快完成上述督办事项。

 联系电话:0351-6819523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