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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山西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评估结果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7-14 16:55   来源:危化一处

晋安办发〔2022〕105号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应急厅、省行政审批局:

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山西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应急管理部印发的《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等文件规定,要求组织化工园区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对安全风险等级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对安全风险等级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风险)或D级(较低风险)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关闭退出。

自2019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现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请各地、各部门在化工项目审批中落实相关规定,同时各化工园区要根据评估结论和存在的问题,结合“十有两禁”,持续开展整治提升。

目前,省政府安委办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印发的《山西省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实施方案》和省政府安委办印发的《山西省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正在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复核,根据复核结果将调整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并进行通报。

     联系人及电话:赵学博,0351-6819773。

      附件:山西省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评估汇总表.docx

  

                           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