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关于转发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函》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2 11:38 来源:行政审批管理处
晋应急发〔2021〕282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函》转发你们,请组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各级要严格标准、严格把关,切实做好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许可工作。
各市收文后请立即转发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
附件: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函》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0月20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等3个实施方案的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