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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1 08:50   来源:政策法规处

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组织开展好今年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司法厅《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有关要求(晋司通〔2021〕48号),制定了我厅《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我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加强普法宣传,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1月26日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11月29日至12月5日是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一系列重要论述,努力掀起宪法和法律学习宣传活动新高潮,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宣传部、山西省司法厅《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方案》的有关部署要求,制定我厅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29日(周一)至12月5日(周日)。

三、宣传内容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3.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4.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5.“八五”普法规划。

四、活动安排

(一)积极参加全省宣传活动。组织人员参与“宪法宣传周”各主题活动和省司法厅组织的旁听庭审活动、专题讲座等省级宣传活动,增强我厅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

(二)开展线上宣传活动。利用厅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报道宪法学习的通知、主流媒体宪法宣传内容和我省及我厅“12·4”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发布宪法、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供社会公众点击学习,积极开展普法宣传。

(三)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采取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开展交流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推动我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厅人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四)举办法治专题讲座。邀请大学教授、资深律师等来我厅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对《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行解读,通过法治讲座引导机关工作人员学习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能力和水平。

(五)开展法律知识专题学习。在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全面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向机关干部职工发放《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图书,以自学的形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和应急管理法律专业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宪法宣传活动是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各处室要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积极投入到学习宣传活动中,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协作。参加“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有关活动的处室和人员,要指定专人负责,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在工作中,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宣传活动和工作职能结合,在深入企业检查过程中,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在法律服务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解答群众疑虑、主动为人民服务。

(三)营造氛围。充分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载体,及时刊登、转载宪法学习宣传内容,中央和我省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治省的重大决策和领导讲话,积极宣传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应急救援和事故案例及应急常识、安全常识、防灾减灾常识,着力提高宣传效果,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