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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调度和培训会议
发布日期:2022-05-16 08:50   来源:应急管理研究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细化分解的56条具体措施,扎实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5月13日,省政府安委办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调度和培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车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政府安委办副主任、省应急厅一级巡视员王天庆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忻州、晋中、阳泉、运城四个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有关情况。

车建华指出,省委、省政府在全省部署开展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大举措和具体行动。林武书记、蓝佛安省长多次作出批示指示,要求精心组织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滚动开展风险研判和问题评估,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形成紧密咬合的责任链条,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车建华强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按照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精准落实各项行动措施,坚决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

会议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方案作出解读,要求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直接监管的企业进行全覆盖、无一遗漏的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实施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要加大检查频次,必要时派人盯守。各级政府要成立督导组,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省、市监管部门要通过“双随机”“四不两直”和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下级部门监督指导,抽查检查企业的比例分别不少于5%和10%。

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工作安排,我省将成立6个省级综合督导组,对各市、省直各专项行动组及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牵头单位开展督导,同时督导调研部分中央驻晋企业及省属重点企业。组织各专项领导组和专项牵头单位成立省级专项督查组,对各市、县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及企业进行督查。在5月-11月期间,每月督导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两周。在重大节日敏感时段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督导检查。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要适时提请省政府领导深入基层企业调研督导。

会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彻底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要制定方案限期整改。对于机构调整、班子强化、人员配备、队伍建设、安全保障等体制机制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纳入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专项方案,推动整改落实;对于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等机制问题,要明确牵头单位尽快出台制度措施;对于审批把关不严、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以及企业现场管理混乱、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彻底、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要立查立处立改。

省安委办将制定考评标准,每月对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考评并公布考评结果。对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开展不力等问题的,将进行警示提醒、批评通报、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