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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等41家企业初领、延期、变更、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9 10:33   来源:行政审批处

晋应急发〔2021〕358号


各市应急管理局:

根据《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的规定,省应急管理厅于2021年12月27日召开2021年第十次安全生产许可联席会议,决定: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

对山西丰百能源有限公司予以颁发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7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山西同杰化学试剂有限公司等8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

山西省襄汾县宏源煤焦化工有限公司(甲醇生产区)等4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予以注销;孝义市金晖煤焦有限公司等3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根据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山西金晖煤焦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请示》(吕应急报〔2021〕138号),予以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山西瑞邦环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因更换新版安全生产许可证,原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注销。

二、非煤矿山企业

对左权县鑫瑞冶金矿山有限公司一矿(小路矿段)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延期。对山西北方铜业有限公司等4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予以变更。

三、要求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要求企业限期完成整改的,要督促其按期整改到位。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附件:初领、延期、变更、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doc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