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省安委办、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措施,细化引导企业聚焦“人、机、环、管”,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我们将陆续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企业,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一、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阳泉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管理人员在对施工现场高危作业面进行安全生产重点巡查时,发现1#住院楼屋面2名屋面保温铺设施工作业人员身处屋面边缘高空作业点位,但未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系挂安全带,人员处于无防护冒险作业状态。作业面距离地面高度超20米,属于特级高处危险作业,作业人员脚下屋面板面湿滑、作业空间狭小,极易引发高处坠落事故。阳泉市中心医院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员工现场责令作业人员停止违章作业、撤离至安全区域,随后立即将该隐患报告至施工班组长、项目安全负责人及项目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项目部立即启动隐患核查流程,由项目安全生产部人员第一时间赶赴违章作业现场进行隐患核查。经现场核查,2名保温作业人员确因安全意识淡薄、心存侥幸而存在违章作业情况。该隐患具有隐蔽性强、处置窗口期短的特点,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极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经公司安全环保部与项目部联合评定,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该事件评定为高分合格隐患。公司决定对及时报告该隐患的员工给予200元现金奖励,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表扬,将其事迹纳入个人安全绩效,并在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经公示后,由财务部门通过工资专户发放奖金。
二、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经验做法
公司结合本单位部署开展的“行为安全之星”活动,制定并实施了《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形成“事故隐患报告奖励”与“行为安全激励”协同联动机制。公司“行为安全之星”包括“个人评选”与“班组创建”两种评选形式,根据行为安全等级进行表彰卡发放、积分奖励,形成人员行为安全正向激励机制。
三、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取得成效
自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班组人员参与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显著增强,形成了“全员参与、共同治理”的良好氛围。截至2025年12月,累计收到隐患报告249次,累计奖励15020元,评选出“行为安全之星”1789人、“平安班组”470个,发放表彰卡4934张,累计奖励82748元,以小奖励撬动大安全,夯实了班组安全管理根基。基层单位管理人员依托平台压实监管职责,精准开展线上线下联动检查,其中基层单位经理、安全总监开展检查195次,所有排查发现的隐患均实现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各项目经理严格落实每日数据上报制度,按时上传施工全过程安全隐患、管控举措、整改情况等核心信息,确保每一个施工环节、每一项安全举措全程可追溯、可核查,平台使用率及数据完整率均稳定达到100%。2025年全年,“数字工地D6C”APP累计使用21580次,AI智能辅助安全检查1157次,科技手段的深度应用,大幅提升了安全监管的精准度、时效性,让安全管控更高效、更全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