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为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省安委办、省应急厅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动企业自觉主动、动态性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各市、各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强化措施,细化引导企业聚焦“人、机、环、管”,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我们将陆续公布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企业,供学习交流借鉴,持续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太旧高速公路管理(太原)有限公司
一、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太旧公司榆次养护工区四名巡查人员在所辖太旧高速榆次段K809+070路段开展日常养护巡查时,在车流中发现路面标线存在细微扭曲。巡查小组发现隐患后,第一时间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10分钟完成“锥桶矩阵”布设。公司接到险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领导赶赴现场,统筹推进隐患核查、交通管控、整改处置等各项工作。该路基沉降隐患的及时发现、快速报告和高效处置,成功避免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了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太旧高速的运营秩序,充分体现了公司一线巡查人员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专业的隐患辨识能力和高效的应急处置能力,也验证了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实效性和落地性。经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对发现该隐患的4名一线巡查人员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表扬。
二、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经验做法
公司坚持“真报告、真核查、真奖励、真整改”,推动内部报告奖励制度落地生根、见到实效。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公司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牵头,联合各部门、单位,全方位构建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体系,明确隐患受理、核查、整改、奖励的职责分工。二是开展全员宣贯。公司组织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宣贯活动,通过班前会、安全例会、帮扶指导等方式对1400余名一线职工进行专题培训,职工对隐患报告知晓率达到100%。三是核查整改闭环。建立“受理—核查—整改—反馈—奖励”五步工作流程,明确一般隐患24小时内核查、3日内整改,重大隐患主要负责人牵头制定方案、公司挂牌督办。四是奖励兑现及时足额。公司将安全生产费用作为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专项保障,确保奖励资金足额列支、及时发放,同时将隐患报告履职情况与员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模式从“被动监管”向“全员主动参与”转变。
三、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取得成效
公司自建立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以来,通过宣传引导、正向激励等多重举措,有效激发了全体员工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一线员工主动排查、及时报告隐患的行为显著增多,隐患发现的及时性、处置的高效性大幅提升,尤其在路基、桥梁等重点路段的隐患管控中成效突出。2025年度,累计排查出一般安全隐患485项,所有隐患均实现闭环整改,对120名员工发放奖励65850元,彰显了机制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中的核心作用,真正实现了“小切口”托起“大安全”,让“人人都是安全员、个个都是吹哨人”成为全体职工的行动自觉,为太旧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有序运营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