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今天是2021年10月09日,星期六!欢迎您访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官网!
《山西省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解读
发布日期:2023-12-29 11:04   来源:行政审批处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基础,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就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以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要改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投资和企业参与山西发展”“要持续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对优化营商环境多次作出重要决策部署,我省连续出台《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我厅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三无、三可”“五个环境”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表中央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今年初,全面梳理总结了近年来相关工作,从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3个方面,制定了《山西省应急管理系统优化营商环境30条措施》,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实现持续创优全省营商环境。

一、全链条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实现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新突破。

一是深度压减政务服务平台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印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管理办法(试行)》,对纳入省政务服务云平台办理的涉企行政许可事项,按照“最小颗粒度”要求,编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证照分离”改革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对可通过政府部门的政务系统信息共享实现审核查验的和安全评价报告、设计专篇已作为附件的资料,一律不再要求企业提交,对审批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大幅精简;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比照其他先进省份,对审批事项办理时限进行深度压缩;对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制规范》(DB14/T 2374-2021)要求,更新服务指南信息及一次性告知单,并提供申报用标准示范文本,在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上向社会公布。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实现市场主体“0”跑腿。制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审批“全程网办”工作制度》,具体明确“全程网办”审批办法,全面实行行政审批申报资料、整改补正资料、档案存储数字化,证照电子化。企业不再需要到行政中心窗口递交任何纸质资料,实现“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审批。除需现场核查事项外,实现“不见面”审批。

三是推行容缺受理,简化许可程序。行政许可事项主要申报材料齐全即可进入审查程序;审查中发现问题,采取整改和整改承诺相结合的方式,对可限期整改的问题,在企业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出具限期完成整改承诺文件后,可先行予以许可;对于仅需要资料核验,不需现场核查、专家评审的企业法人、名称、地址等变更类行政许可事项,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授权,简化许可程序,即时办理;二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免现场核查;对产能核增保供煤矿,实行与能源部门并联审批,做到“三个同步”:煤矿同步编制产能核增报告和安全设施设计、能源与应急部门同步开展审查、市县应急部门同步进行安全设施现状现场核查;并联实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监督和初次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现场核查。

四是便利企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取证。针对不具备培训师资、场地等条件,无法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等“小众工种”培训考核的地市,省厅统筹安排并组织实施;按照“省市协作、分工负责”原则,实现部分煤矿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就地就近安排;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工作思路,开展自助打印实体证件服务,便于“三项岗位人员”就近申领证照。

二、全过程公正监管执法、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制定《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指标体系》。进一步服务保障我省全方位高质量安全发展,全面应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等行业领域执法,推进执法终端应用,逐步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上线入网,提升执法效率,缩短在企业驻留时长。加快系统推广应用步伐,逐步实现所有执法活动全部通过系统开展,以执法信息化促进执法规范化。

二是规范执法检查。坚持计划检查、优化频次,明确一个企业只由一个层级监管部门负责年内监督检查,重点企业每年不超过两次,一般企业实行“双随机”,一级标准化、安全生产诚信等级A级企业“无事不扰”,通过每年严格计划编制,明确省市县重点检查对象,明确监督检查频次,有效避免系统内重复检查。细化行业领域重点执法检查事项,推行照单检查、标准执法。制定非现场监管执法和网上巡查工作计划,提升非现场执法比重,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的干扰;推行说理式自由裁量,向企业解释说明处罚裁量基准;实施企业自查整改问题免罚,引导市场主体主动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整治,助推安全评价技术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加强政策法律公布解读。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发宣传品、执法现场解说等形式向企业公布和解读涉及企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升法律和政策的受众面和知晓率,推动法律和政策落地落实。

三、全周期贴近市场主体主动服务,消除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一是主动服务,排忧解难。政府“买单”组织开展安全专家指导服务、“安全体检”,挂牌督办帮助企业解决无法依靠自身力量处理的、困扰企业多年、难以整改的安全风险隐患。定期进行证照到期提醒服务,避免因证书过期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联合省人社厅印发方案开展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对全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包保责任人开展安全培训。组织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相关企业开展专题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辨识管控风险能力。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非煤矿山智能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非煤矿山行业转型升级,向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制作了安全监管专员APP系统,向企业“关键人”推送安全隐患提示,指导企业精准、科学、高效排查事故隐患。

二是促进政务数据高效应用。建立政务数据共享管理制度,及时响应《山西省政务数据共享清单》共享需求,将危化品登记和监测信息、安全生产培训机构信息、安全评价机构信息、仓库及应急物资装备、安全生产许可信息等数据在省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对接共享,持续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应急基础数据服务,提升数据汇聚、治理、共享和开放能力,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息保障和数据支撑。

三是保障项目安全高效落地。申请专项经费聘请专业机构对全省化工园区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情况复核,整治提升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推进新建化工项目快速落地;制定《山西省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实施办法》,规范了新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科学助力企业工艺创新。

四是树立为民服务形象。健全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厅长信箱”处置办法,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处理市场主体反应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强化行政审批服务窗口等重要岗位日常值班值守,主动办理业务,积极做好咨询解答、培训在线报名、考核成绩查询、证件邮寄等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