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监函〔2017〕253号
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
现将《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2017]47号)转发你们,请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认真研究,制定确实可行工作方案,按时完成挂牌任务,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安监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实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是推动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落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要充分认识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措施,抓紧组织推进。
(二)明确任务,切实细化挂牌责任。各市安监局,要严格按照(晋安办发[2017]47号)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严格落实属地政府挂牌责任,无一遗漏,明确挂牌责任人,细化挂牌责任人工作职责,监督挂牌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做到日常照牌监管、失职照牌追责。
(三)严格监督,切实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安监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要把推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作为年度执法检查的重点,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突击检查、“双随机”检查等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挂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查,保证挂牌责任落到实处。
(四)遇有调整、及时更换。各市安监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当涉及人员变动或分工调整时,要及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挂牌情况进行公示和明确,并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版面;当牌匾破损、陈旧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进行维护和更新,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牌匾完好无损。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形成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
(五)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安监局、各非煤矿山重点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落实工作,各市、县挂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和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汇总表(见附件2),由市安监局负责汇总(含电子版),于8月20日前报省安监局监管一处。
联 系 人:李振华 0351-6819776(带传真)
电子邮箱:sxaqjgyc@126.com
附件1.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2.人民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挂牌责任制公示情况汇总表.docx
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