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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南
发布日期:2020-09-15 16:02   来源:办公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申请,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申请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山西省应急管理厅

承办部门: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五一路36号山西省行政办公区2号楼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夏季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1-6819715(带传真)

电子邮箱:sxsyjgltbgs@163.com(仅限答复时使用)

邮政编码:030001。

二、申请方式

1.填写申请表

向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提出申请,应当填写《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式见本指南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山西省应急管理厅门户网站下载。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厅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厅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厅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厅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厅将待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1.申请时间的确定。本厅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时间,按照下列规定确定: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本厅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互联网渠道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传真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2.答复时间的确定。本厅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厅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厅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3.答复方式。本厅受理申请后,按照以下方式作出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厅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若知道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告知申请人该机关名称及联系方式;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厅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或者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本厅政府信息公开投诉电话:0351—6819372。

    附件1: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doc

    附件2:山西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流程图.docx